气体使用安全协议(文本)
为了乙方能够得到甲方更好的服务及避免甲、乙双方因气瓶产生的矛盾与互相带来的经济损失,顾甲、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,双方本着互利互弊的原则,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供方(简称甲方):
需方(简称乙方):
乙方按生产需求向甲方租(借)低温绝热气瓶 只、其它钢瓶 只,价值 元。
注:(手写无效,手写后签字并盖有公章的有效)
乙方应履行协议的内容如下:
1.乙方不得把从甲方处租(借)用的气瓶,随意借于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对换。
2.甲方提供的气体设备等,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更改。
3.乙方人员应当合理使用甲方产品,不得随意破坏钢瓶或液氮罐瓶身和组件。
4.乙方有义务保管好甲方的钢瓶及杜瓦罐等,如有损坏或丢失原价赔偿。
5.乙方应当按照不耽误甲方送货的时间内,完成货物验收、签收和交接。
6.乙方的送货地址必须方便甲方的装卸,如出现现场装卸安全隐患的,甲方有权停止装卸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。
7.乙方如果在使用任何气体时,未听劝甲方提出的建议或意见,坚决自行使用并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8.乙方自签订本协议前,已经了解甲方所告知的气体使用安全标准,也无任何的疑义,并对接下来在气体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或人身意外,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9.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10.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不限年限,到双方终止气体供需合作,并结清所有货款后,本协议将自动解除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甲方代表: 乙方代表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 年 月 日